(2024年1月12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和周萍英同志的辞职请求,杭州市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周萍英同志辞去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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