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形势,更好满足居民住房需求,促进余杭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优化市场环境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政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全力保障民生、促进市场发展。优化办理项目立项、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相关业务流程,持续缩链减负,为房地产企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二)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提高保障性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例,加快解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
(三)完善拆迁安置政策
推进“50方安置房+30方货币化”安置模式,满足被征迁群众多样化、个性化住房需求。
(四)实施契税补助政策
对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和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后,分别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标准和30%标准给予补助,减轻置业压力,更好惠及民生。
(五)促进商办用房销售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各种形式商业办公用房促销活动。搭建推介平台,支持有需求的企业购置新建商业办公用房。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发挥带头示范效应,积极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用于工业园区改造、腾笼换鸟、企业征迁等工作,探索安置新模式。
(六)优化提升公积金服务
购买余杭区住房的本市缴存职工,可向公积金余杭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购房首付款。对高层次人才家庭、多子女家庭和无房职工家庭实施差异化公积金信贷政策,满足不同群体服务需求。
(七)支持二手房市场发展
落实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大力推广二手房自主交易模式,全面推行二手房“带押过户”,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买卖双方交易负担。
(八)加快推进配套建设
加快凤都路南延、良睦路南延等道路建设,实现交通畅达。加快推进天元公学、瓶窑第二中学、科技文化中心-国际体育中心等配套建设,完善公共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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